显示标签为“新闻传播学”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新闻传播学”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24年5月4日星期六

“给力”真的能“给力”吗?

 作者:“给力”真的能“给力”吗?

[摘要]:网络新词“给力”因传统媒体使用飙升为近期热词。经考证,我们认为
“给力”在一定语境中存在网络新义项。但其语义、语用功能能否被人们约定俗成,还有待接受历史的检验。

[关键词]:给力  媒体新词  语言生活

 

2010年广州亚运会即将开幕之际,网络热词“给力”也伴随着喜迎盛会的钟声登上11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其标题《江苏给力“文化强省”》让不少网友感到有些“意外”。作为一向以严谨著称的党政机关报纸,能够使用新潮、流行的网络语言“给力”,让许多网友大呼“标题给力”,同时也让部分远离网络媒体之外的人颇为费解。接下来全国不少媒体不约而同都给力地用了“给力”(《北方新报》2010-11-16)。现摘录20101112部分报纸标题如下:

央行给力
货币政策名义宽松实转紧缩(《重庆晨报》)

CPI25月新高 食品“给力”74%(《沈阳晚报》)

抗通胀工资是否能“给力”?(《成都商报》)

中石油“给力”五大措施
力保甘肃油品供应(《西部商报》)

7万个亿了!财政应“给力”民生(《燕赵都市报》)

新能源公交“不给力”故障频发
引乘客不满(《生活新报》)

高房价给力光棍节(《东方早报》)

根除霸王条款,监管需“给力”(《济南时报》)

为青年法官成长“给力”(《江苏法制报》)

江苏公推公选给力“阳光权力”(《南京晨报》

还有最近跟亚运会有关的标题:

首金武术项目给亚运很“给力”(《中国青年报》20101112日)

“微笑姐”红了,志愿服务仍需多“给力”(《新华每日电讯》20101115日);

“首金武术项目不仅给亚运很‘给力’,也给中国很‘给力’,更给世界很‘给力’”(《中国青年报》2010-11-12。“给力”一词在亚运媒体上也“火”了起来。“给力”不仅仅见诸知名报纸,已经风靡于整个互联网。经“百度”和“谷歌”引擎搜索,出现“给力”条目数字惊人。难道“给力”真的能“给力”吗?

不管“给力”能否“牛”起来,能否成为2010年度网络最热词,我们不妨小考“给力”一下。“给力”一词从现代汉语的构词看,应该是一个动宾式结构。其本义是“给予人们力量”。我们查阅各大中型词典,都未收录该词,但在传统的语言词库里,还是有现成的、规范的词汇可以表达类似“给力”的意思,一些语言学专业人士也这样认为。正因为“给力”在辞书中未收,又是在网络媒体迅速流行开来,我们可以暂且界定为网络新词,是缩略式的网络语言。网络语言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词语的使用上。缩写、俗称、谐称、美称等都是明显的特点[1]。“给力”一词尽管是“给予人们力量”的缩略,但也具有丰富的网络新词义项。从其源流上考证,该词最初来源于日本《搞笑漫画日和》的中文配音:“这就是天竺吗?不给力啊老湿。”;最早使用“给力”一词的是“给力网”(又名雷人给力网)网站;广泛使用是在南非世界杯期间,由于给力网的网友使用“给力”一词正好能很好地表达当时看球赛的情绪,也是给力网民说的最多的一个词,“给力”一词于是开始成为热门词语;自世界杯以来,“给力、不给力”已经成为众多中国网民的口头禅。不仅在网络媒体上疯狂飙升,在现实生活中也成为年轻人使用的高频词。尤其是在党报上出现之后,更是狂热不止。考其网络词汇意义主要有:很有帮助,很有作用,很给面子;也可以理解为很牛,很来劲,很酷;或者表示“加油”、“加把劲”等等。寻其语法功能多作形容词,偶有作动词。探其语用功能主要用在网络媒体的标题中,以吸引眼球,简洁生动,标新立异,追求创新。究其语言变体,一说来自东北方言“够劲”;一说来自闽南话“够力”。而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学院的崔健教授则认为给力一词在中国北方和南方的语言体系中都没有背景,应该只是单纯的网络流行词(《法制晚报》2010-11-11。我们查阅了有关方言大词典,都未能找到“给力”的方言说法。

其实,网络新词可以给我们的语言生活带来许多新的好的成分,发展丰富了我们的语言。作为像《人民日报》这样的传统媒体使用网络流行语,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体现。然而,任何一个网络新词的出现,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消退的必然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这是语言发展的内在和外在规律。陈原先生认为:“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传达信息或表达思想的媒介。”[2]。语言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语言永远存在于应用之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新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所接受,那么它就会给汉语词汇系统补充新的“元素”,这是信息时代发展的产物,必将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如果有的新词仅仅只有修辞语体作用,而无语义、语用功能,只是使用者出于好奇、求异等各种心理因素影响而使用,即使再热的新词,也有变冷的时候,终将接受人民的挑选,能否约定俗成,还要等待历史的检验。现在我们就可以看到像“神马”“浮云”等这些网络词语已经热度大减,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专家预测部分网络热词也难逃“昙花一现”的命运。因此,网络热词如果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绝大多数人的交际需要,也必将成为“过眼烟云”。

那么,“给力”作为网络新词之一,尽管目前有其广阔的应用空间,但能否“给力”起来,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于根元主编.应用语言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42.

[2]陈原.语言与社会生活[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1999:1.

 

2024年5月2日星期四

“新闻娱乐化”研究10年:现状、问题与思考

 作者:胡庆亮 张晓冰 向阳春 朱磊

摘要:对“新闻娱乐化”现象的研究在中国已有十年,并取得了一批重要学术成果。本文基于现有文献资料,主要从研究内容方面对国内“新闻娱乐化”的相关研究进行全面总结。论文指出,国内的相关研究具有重复性高、水平层次低等特点,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新闻娱乐化  现状 问题  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传媒在传播理念、运营模式、操作方法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突出了商业化取向,并以此催生了“新闻娱乐化”的潮流。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抓取大众眼球为主要目的的软性新闻骤增,无论从内容到形式皆体现出对娱乐化效果的明确追求,使新闻和娱乐的界限日益模糊。其间,相关从业者和研究者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一现象,并撰写了大量论文。今天,面对新闻娱乐化的汹涌之势,重新回顾和审视这一研究的发展脉络,探讨和思考其中的问题、对策和未来趋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新闻娱乐化”的提出与界定

    对于新闻娱乐化,当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国内首次提及新闻娱乐化的应当是广州暨南大学的魏颖。她在2000年初《不容忽视的新闻娱乐化趋势》中指出,“新闻与娱乐之间的界限正逐渐变得越来越模糊,新闻提供给公众的,不再侧重于严肃的政治、经济、社会、国际消息或深度的分析,而越来越多地变成了明显、时尚、犯罪等”。对新闻娱乐化进行明确定义的是复旦大学的李良荣。他在同年发表的《娱乐化 本土化——美国新闻传媒的两大潮流》一文中认为,“新闻的娱乐化主要指犯罪新闻、名人的风流轶事、两性纠葛”。目前,学界引用最多的是林晖于2001年给出的解释,即从媒介“最初的纯娱乐消闲的娱乐性节目和内容的大幅上升”开始,强行把新闻向娱乐拉近,刻意消除两者之间的界限。“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流行,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实现硬新闻软着陆发展到极致,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此后,众多文章虽然对新闻娱乐化做了各种不同的界定,但一直没有离开形式与内容两方面的表述。当然,这并不表示众口一词。不少研究者还提出了新闻娱乐化趋势、新闻娱乐化倾向等概念,并与之做了比较。例如,曹舒雅认为,新闻娱乐化是媒体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的,努力迎合大众的负面心理现象,集中表现为媒体夸大、编造事实、煽情、炒作等作为手段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而新闻娱乐倾向是传播者围绕创新传播途径、提高传播效率的一种新闻实践方向,不以媒体盈利为根本目的。郑西帆则从新闻理念、新闻内容、新闻叙事方式与叙事语言、新闻传播市场等四个方面对新闻的娱乐化与专业化进行了说明和区分

二、“新闻娱乐化”研究的现状

通过对文献的整理比较发现,对新闻娱乐化现象的研究,从内容上可分为三个方面,即成因与表现,影响与态度,建议和对策。

(一)成因与表现   

新闻娱乐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起因是多方面的。就现有成果归结起来看,尽管表述各有不同,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受众(心理角度)的需求为新闻娱乐化提供了生存空间;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促成了新闻娱乐化;第三,新闻娱乐化是全球化消费主义潮流在传媒领域渗透影响的结果;第四,大众文化的流行为新闻娱乐化的发展提供了温厚的土壤;第五,官方意志的默许是新闻娱乐化现象持续存在的现实条件。

    除此之外,滕腾认为,一味地娱乐新闻、哗众取宠,也反映出一些媒体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缺失,缺乏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申玲玲指出,我国媒介如此热衷于娱乐化的新闻报道,除了有市场需求之外,更重要的是媒介普遍底气不足。黄良奇则从传播主体、传播受众、传播功能和传播载体等多方面对新闻娱乐化成因做了详细阐释。他认为,娱乐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传媒走向娱乐化,而受众接近权的实现、心绪转换以及人际关系效用的需要等,加速了娱乐化的进程。

    一句话,新闻娱乐化的兴起既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既有社会的、也有文化的,既有媒体的主观诉求,也有受众的客观需求,是时代条件下社会发展的必然。为此,它又有两种不同的表现。从理论上讲,在题材选择上,淡化硬新闻,抢占社会新闻,唱响民生主题,重视本地题材,实现了新闻题材的多样化;在新闻立场上,放弃纯粹的官方立场和一味的喉舌功能,尤其是在民生新闻和社会新闻上,初步实现了新闻立场的非官方化;在新闻表达上,重视电视叙事功能,展现细播报风格轻松自然,节目形态生动灵活,注重电视新闻的可视性、艺术性。但在现实社会中新闻娱乐化却发生了异化,一是从题材的多样化发展到随意化,二是从新闻立场的平民化、非政府化发展到个人化、无原则化,三是从新闻表达的故事化发展到电影化、传奇化,四是从追求新闻节目的好看到新闻价值观的异化。具体表现在,第一,娱乐新闻大大增加;第二,以娱乐的视角来报道非娱乐新闻事件;第三,以娱乐的态度评论新闻事件。

(二)影响与态度

新闻娱乐化的影响,无非是利弊互现,可以分为两类,即负面为主和正面为主。其中,持前一种观点的居多数。大部分研究者对新闻娱乐化的对策也正是以此为前提。

就负面影响看,可概括为:其一,弱化媒体教化功能,消解严肃文化,恶化社会风气;其二,损害媒体公信力,丧失社会责任,麻木社会心理。例如,赵黎刚认为,新闻娱乐化日益导致新闻信息首先应具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度等重要价值因素的减弱和次要化,使新闻的严肃性、教化作用等等在轻松愉悦的感官享受中不知不觉地边缘化,并导致社会大众对现实生活的感知日渐平面化、浮浅化乃至“身体化”。刘艳认为,在传媒娱乐化的进程中,娱乐化传媒普遍把暴力、性及放纵等题材作为关注的重点大肆渲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助长了暴力化、色情化倾向社会风气的形成,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刘艳凤认为,娱乐化使新闻内容滑向“媚俗”,媒体自身的权威、公信力、专业精神也在娱乐中解构。

就正面面影响看,首先,娱乐化推动了新闻传播的社会化、大众化,既满足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又提升了社会民众参与社会交往、行使公民文化权利。其次,娱乐化不仅给媒体创造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也为媒体的自身发展以及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为媒体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从教育角度来看,新闻娱乐化充分考虑了受众的心理需求,是时下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机制的产物。随着我国传媒的日益市场化,它也从高高在上转为贴近生活,走到了普通老百姓中,受众逐渐取代了传播者成为传播的中心。
对新闻娱乐化影响的分析,决定了研究者对它的态度。主流观点是要关注娱乐化带来的危害,警惕娱乐化的过度膨胀。但在另一些人看来,“娱乐,如果换一种说法,其首要的价值是作为符号物品的一种来源,符号活动的一种环境。如果从学术观点看,这种活动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被理解为对主流意识的颠覆”。例如,政治新闻的娱乐化,一方面反映出现代市民社会下的大众对传统政治的不断疏离,另一方面也体现其政治面目通过娱乐化后接近生活本原的回归。当然,对此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待,特别是政治新闻,还是应以严肃为前提,须知娱乐化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因此需要冷静对待,既不能一味叫好,也不是盲目封杀。

(三)建议与对策

针对新闻娱乐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研究者从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出发,提出了众多建议和意见。例如,有研究者就电视新闻提出了新闻娱乐关系不错位、新闻底线不放弃、新闻生态不恶化、新闻文化品位不降低的四原则。综合起来,现有研究主要强调从三个角度(政府、媒体和受众)处理好两个关系(新闻与娱乐的关系,新闻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

就政府而言,面对娱乐化浪潮的席卷,在大众传媒受利益驱动,行业自律还未达到一定水准的时候,政府应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防范和抑制新闻异化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我国,政府对媒体的控制管理主要体现在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国家能够发挥它的宏观调控作用,使新闻媒介认清自己的发展方向,确保不向大的方向出轨。政府的监督作用,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优化舆论导向手段;建立、健全大众传媒业的法制法规,加强新闻行业的他律;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及对违规媒体和个人的处罚力度等。

就媒体而言,面对市场竞争,为了争取受众的最大化,首先要尊重受众的消费心理,在新闻题材上选取大多数人感兴趣的东西要符合新闻传播原则。但要分清楚通俗化和庸俗化的差别。媒体为社会提供精神食粮,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仅仅符合某个团体或个体利益的需要;必须满足社会受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需求,而不是消极、落后、低级趣味的需求。在满足受众这些高尚需求的过程中,打造自己的竞争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优良的公共产品。如果夸大新闻的娱乐功能,为了追求刺激将新闻作为一种娱乐而非传播交流的工具,实质上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因此,媒体要加强自律,在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和立足点。

就受众而言,面对越来越大的各种压力以及各种诱惑,受众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欣赏水平和认识程度,主动抵制和拒绝各种不良影响,切实发挥舆论监督者的作用。

此外,有研究者还提出要建构合理的媒介生态,内容上鼓励创新,机制上注意引导,态度上务求谨慎,实现“软”、“硬”新闻分流发展

三、“新闻娱乐化”研究的问题和不足

综上所述,国内对于新闻娱乐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参与这一现象研究的学者有所增多,对问题的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研究视野也日益开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就中国期刊网的论文来看,数量上,从2000年发表于《传媒观察》的《不容忽视的新闻娱乐化趋势》开始到20108月,总共有300余篇相关论文。内容上,一类是总体评述,包括有关新闻娱乐化的界定、表现、成因、影响以及对策等,这类论文占到了全部论文的半数以上,题目如《浅析中国当代新闻娱乐化现象》《浅谈新闻娱乐化》等,其中也有专门对某一方面进行分析的,如《浅析新闻娱乐化的内涵》《对当代中国新闻娱乐化现象成因的分析和思考》;一类是通过媒体或新闻的区分,细化为电视新闻娱乐化、报纸新闻娱乐化或是法治新闻娱乐化、体育新闻娱乐化等;还有少数几篇就新闻娱乐化在国外的发展做了总结。结构上,几无例外地都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论述。研究方法上,纯理论分析占了绝大多数,个别几篇进行了实证分析。从作者身份来看,多数是媒体从业者和在读研究生及高校教师。而文章来源则集中于《新闻爱好者》、《青年记者》等新闻刊物及众多层次不等的学报。除论文外,国内尚未见专著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吴飞主编的《新闻批判力》、蔡尚伟编著的《影视传播与大众文化——文化工业时代的影视方法论》等对新闻娱乐化现象做过专章论述。另外,还有10余篇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有几个明显不足:

第一,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脱节。大部分理论研究的文章完全没有经验材料支持,研究者往往只是依据某一学科的一些理论概念进行主观性分析,并由此提出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因而显得一厢情愿,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约三分之一的文章标题都加了如“浅析”“浅谈”等字样。这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个事实。

第二,研究思路模式化。通常按照“什么是新闻娱乐化,其表现或特点是什么,对策和建议”三段式展开,缺乏多角度的探讨和有深度的分析,因而显得千篇一律,总体水平不高。应该说,新闻娱乐化的研究,在国内是老话题,但又是新问题,其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并表现出鲜明的特点。但当前研究并没有体现出这些新变化,一些观点和思路明显过时。

第三,对于新闻娱乐化在国外的发展现状,少人问津。事实上,新闻娱乐化现象本身源于国外,追本溯源,对外国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于国内研究者探索新闻娱乐化的规制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尚十分缺乏。

四、加强“新闻娱乐化”研究的思考和建议

   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新闻娱乐化不断呈现出新特点,同时又面临着新的发展态势,对此现象的研究也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要更深入的探讨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下功夫。

    一、理论上

(一)研究要具前瞻性。纵观10年的新闻娱乐化研究,研究内容或探讨的主题多集中于要不要新闻娱乐化、新闻娱乐化的影响等。在娱乐化已是大势所趋的形势下,研究的重点应该是新闻如何娱乐化的问题,诸如,娱乐化的原则、娱乐化的方向、娱乐化的专业规范等等,特别是对受众的研究还很不足。更重要的,新闻娱乐化的发展趋势,尚没有做出科学的预估和判断。

(二)思考要有宏观性。现有研究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媒体发展、受众精神两方面,而新闻娱乐化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意味着什么;在大力倡导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的今天,这一现象的泛滥影响如何;当全社会都在追名逐利时,掌握社会资源和话语权的媒体人的社会良心何以体现等,既少涉及,更没有在社会转型和改革的宏观背景下论述。

(三)研究要有关联性。新闻娱乐化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现象,而是众多“娱乐化”中一个方面。如今,娱乐化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常态,甚至是一种态度。因此,新闻娱乐化不仅是新闻传播的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需要用联系的、发展的眼光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

(四)对策要细化和可行。如果说最初的研究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今天新闻娱乐化已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因此,空对空的议论显然已不合时宜,需要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来解决发展中不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实践中

(一)加强基础调研。新闻娱乐化现象充斥社会,但其发展现状到底如何,它给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带来的影响究竟怎样,无论是全国范围内还是地区范围内都缺乏有效的社会调研。多数的观点和结论,都建立在主观臆想的基础上,没有数据支撑。因此,理论界和业界都需要潜下心来做一些更有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加强合作研究。对新闻娱乐化的集体注意,并没有促成相关研究的合作开展。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新闻娱乐化现象需要媒体和理论界的共同关注。在当前条件下,媒体如何强化社会批判功能和舆论导向任务,克服在政策、人才、技术、资金上的难度,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研究者如何打破既有的思维框架,多角度的思考问题等等,都需要开展交流合作。

 

 

参考资料:

[1]林晖:《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3期。

[2]《浅析“新闻娱乐化”和“新闻娱乐倾向”的差异》,《新闻三昧》,2009年第10期。

[3]《试论新闻娱乐化与专业化的分界——从电视新闻泛娱乐化现象谈起》,《新闻实践》,2009年第6期。

[4]滕腾:《浅谈新闻姨乐化现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8年第2期。

[5]申玲玲:《浅析新闻娱乐化对传媒经济的影响》,《新闻爱好者》2009年第1期。

[6]黄良奇:《新闻娱乐化成因解析》,《新闻界》,2007年第2期。

[7]曹多胜:《论电视新闻娱乐化的生成与发展》,《江淮论坛》,2010年第2期。

[8]周元:《新闻娱乐化的表现及“度的把握》,《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9]赵黎刚:《被改写的知觉:“新闻娱乐化现象”透析》,《新闻界》,2006年第2期。

[10]刘艳:《论新闻娱乐化对传媒教育功能的影响》,《民族论坛》,2007年第7期。

[11]刘艳凤:《媒体功能失衡下的娱乐化新闻及其负面影响》,《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12]张玉坤、李大敏:《浅议新闻娱乐化对媒体发展的影响》,《新闻知识》,2009年第9期。

[13][]詹姆斯·库兰,杨击译:《大众媒介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

[14]王璜:《时政新闻:“娱乐”一下又何妨?》,《采写编》,2007年第3期。

[15]曹多胜:《论电视新闻娱乐化的生成与发展》,《江淮论坛》,2010年第2期。

[16]郭浔生:《关于电视新闻娱乐化的反思》,《改革与开放》,2009年第18期。

[17]岳健能、房尚文:《新闻娱乐化的成因与对策研究》,《新闻知识》,2008年第12期。

[18]易静、谭欣怀:《从娱乐新闻到新闻的娱乐化浅谈》,《怀化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19]陈慧:《浅论媒体如何应对新闻娱乐化》,《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

[20]龙燕宁:《新闻娱乐化分析与对策》,《青海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2024年5月1日星期三

基于言语行为理论的娱乐新闻语言暴力研究

 作者:付伊

摘要: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对媒体的健康运转产生负面影响。其违背了新闻言语行为的基本准则,尤其与伦理准则、第一时间准则、内容客观准则、受众需要准则等方面的要求偏离过远,文章通过描写其表现类型,认为其生成机制与主体的求衡心理、畸形心态等心理状态以及主体生存的社会环境等密切相关,并进一步提出应引导娱乐新闻言语行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

一、引言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著名语言哲学家J.R.塞尔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从行为的角度阐释人类言语交际。他认为:“任何语言交际的模式都必须包含有一个语言行为”,“以言行事的行为是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
“不
存在不带语力特征的句子”。以AustinSearle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按照塞尔的“任何语言交际模式都必须包含有一个语言行为”的观点,任何娱乐新闻语言的传播都包含有一个语言行为,任何一个语言行为在表达一定意义的同时,都同时蕴涵着发话者一定的意图,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那么,娱乐新闻语言中的语言暴力行为,是如何“以言行事”?其产生的机制怎样?其行为会产生什么效果?我们试图借助言语行为理论,对这一现象从语用学的角度进行分析。

二、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的本质

首先,我们需弄清两个词语,何谓“娱乐”?何谓“暴力”?

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和《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新现汉》)两部词典,对以上两个词的解释分别是:

 “娱乐”,《现汉》有两个意项:1使人快乐;消遣。2快乐有趣的活动。《新现汉》有一个意项:欢娱行乐,如歌咏、游览等。

从词典对“娱乐”一词的解释看出,所谓“娱乐”,是给人们的生活增添快乐。“娱乐新闻”的内容理所当然也不应该违背“娱乐”一词的初衷。

对“暴力”一词的解释,《现汉》有两个意项:
1强制的力量;武力;2特指国家的强制力量。《新现汉》有两个意项:1给他人危害、摧残的枪击、流血等残暴行为;2特指军队、警察、法庭等国家强制力量。

从词典对“暴力”的解释看出,所谓“暴力”,充满着血腥、残忍、武力。

单从词典释义来看,我们无法把“娱乐”和“暴力”联系在一起,一个代表着快乐,一个代表着悲伤,甚至死亡。而二者恰恰又出现在今天讨论的话题框架中,为什么?认知语言学认为,在人们进行表达的时候,并不只是在一个认知框架中进行,而是通过组合,把若干输入空间的信息压缩到一个新的话语结构中。
由此,就出现了娱乐新闻语言暴力的说法。那么,何谓“语言暴力”?所谓“语言暴力”,是指对他人产生某种支配力或影响力的言语,是诉诸语言的暴力行为,具有伤及他人情感、自尊、侮辱心灵的能量。那么,娱乐新闻语言中的暴力现象如何体现呢?

三、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表现特征及娱乐新闻语言暴力的生成机制

按照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任何言语行为都有一定的意图。由此,娱乐新闻语言暴力如何表现?为什么在娱乐新闻中会出现语言暴力现象?它在实施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一)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表现特征

任何一种言语行为都需借助一定的语言手段。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也不例外。其暴力效果的产生主要表现如下:

1.谎言类暴力                                                                                  

在娱乐新闻中,往往一个无根无据的“据×××报道(爆料)”,就可以把一个事实上并没有发生的事件描述为看似真实的事件,或者看起来就非真但仍当作真进行报道。此类事实数不胜数。如:“张国立重病息影”“陈坤五年前已为人父”等等,这种新闻的报道,对报道主体会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使受众也会产生对媒体的排斥感和不信任感。

2.武力类暴力

武力类暴力语言在体育新闻中出现最多,在娱乐新闻语言中,也频频出现。“谋杀”、“霸主”、“战场”等此类词语时时可见。“小宋佳以低腰式的露背装谋杀不少菲林”、“明星穿着向来式时尚流行的风向标,……争奇斗艳,树立自己时尚霸主地位的战场”等等,此类言语行为使得一场消遣娱乐的新闻多了一层或浓或淡的暴力色彩。

3.陌生化错位暴力

如今,拉丁化字母词在很多语言使用领域出现,如科技信息、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如:“ OK X 店黄金的确OK!”在娱乐新闻语言中,拉丁化、外文化亦是一道夺目的风景,诸如“GAME  OVER 了”、“BRUNCH( BREAKFAST+LUNCH)”之类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高文化水平的受众来说,这些用法都不成问题;问题是,还有一些低文化水平的受众可能会产生理解障碍,不知所云。其言语行为其实产生了一种隐性暴力。按照英国约翰·费斯克的“生产性受众”的观点,新闻语言中的此类现象剥夺了部分受众的知情权,部分受众根据自己的知识水平、社会经验可能已无法解读文本。这种“错位”是对日常语言习惯的颠覆。

4.隐喻误用类暴力

语言运用一定的手段如隐喻等追求创新无可非议,但使厚重的历史文化趋于低俗化就不能不受非议。中国人民浴血八年的抗战抗日成了与日本队进行的一场比赛;解放战争中著名的四大战役成了欧美某四大足球比赛;历史上著名抗倭将领戚继光率领的戚家军成了某戚姓教练带领的足球队;经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竟成了英超的利物浦队。这种言语行为的暴力表现,肆无忌惮地肢解了语言所蕴含的所指。此类词的使用抢人耳目,强化语言符号对受众听觉和视觉的冲击力,体现了当前新闻中精英文化衰微、语言品味降格,文化的整体状况平庸低俗。

(二)娱乐新闻语言暴力的生成机制

任何言语行为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语用意图,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的产生也不例外。

1.求衡心理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心理学从本能出发解释人的行为动机。他认为,人有两种本能:一是生的本能,一是死的本能,后者代表恨和破坏的力量,当死的本能或冲动指向外部的时候,人们就会表现出破坏、损害、征服和侵犯他人的行为。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应该是人死的本能的一种表现。明星的身上有太多光鲜的东西为普通人所没有,他们的成功是受众已熟视无睹的现象。如果能够有一些明星生活中的不幸作为看点,应该能够满足一些人的“求衡”心理,从而提高自己新闻的卖点。所以某些娱乐新闻语言不惜通过破坏或侵犯报道主体,甚至破坏侵犯受众的正常的生活秩序。

2.价值理性的衰退

当人类进入消费时代后,在商业社会巨大的竞争压力下,每一种职业的从业者都开始把自己的工作看作一种产品,是产品就需要销售并被消费,体现在娱乐新闻产品中,能够体现好产品,或者能够表现出很好销售量的就是新闻的看点。为此,也给语言暴力言语行为的产生提供了一种生产机制。作为娱乐新闻板块,过多追求新闻的趣味性和煽情性,甚至新闻的媚俗低俗化,通过在语言使用上增加噱头,来实现产品的畅销并被消费。而这种对新闻产品追求的始源,正在于消费时代的人们的价值观渐渐被俗化,本真的情感或被搁置,或被隐藏的结果。这种价值观为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3.畸形心态的表现

娱乐新闻作为一种产品有其独特性,在体现其娱乐休闲的同时,也要体现出文化的崇高性和健康性,让受众带着健康的心理和审美的眼光去消费、去欣赏,才能产生理想的效益。事实上,娱乐新闻语言言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追求“语言快感”的暴力语言形式,对语言进行恶意肢解,不顾词语的意义和文化背景,明知该词不健康故意使用的行为,都凸显了当代社会人们的某种畸形心态。营造一种健全健康的娱乐生产氛围,创造一种良好的娱乐消费环境,是当前娱乐新闻发话人和受话人共同努力的目标。

4.忽视受众的话语权滥用

胡范铸先生曾提出“新闻言语行为的说话者要有公众认可的专业身份,没有相应的话语权,就不是一个典型的新闻言语行为。”[1]但在娱乐新闻言语行为中,话语权大有滥用之嫌。凭借自己的专业身份,做着不专业的新闻工作。违反“内容客观准则、信息源准则、伦理准则”,顶着“无冕之王”的称号,大胆想象炮制新闻,其言语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暴力。无视受众的主体地位,使受众对文本的解读变得毫无意义。以自己心中想象的一种拟受众,灌输着自己心中的娱乐意识,忽略了受众对娱乐及媒体话语权的一种正常需求。

面对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言语行为的表现及产生机制,到底应该怎样来消释这种暴力的显性或隐性的影响呢?

四、娱乐新闻语言暴力行为的规范

著名语言哲学家J.R.塞尔提出“以言行事的行为是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Z.文德勒提出“所谓以言行事的行为,就在于作出带有某种以言行事语力的表述……这些语力规定了那种表述打算派什么用场,即那种表述打算缠身什么样的效果(包括认知的、动机上的、社会的或法律的),从而应该在什么尺度(真、可行、适当等等)上对它们进行评价”。反观娱乐新闻中的这类语言暴力行为,无法在一个“真、可行或适当的”尺度上给受众一个合理的关于其行为效果的解释。胡范铸曾提出新闻言语行为的八条构成性规则,即:伦理准则、媒介开放准则、话语权准则、信息源准则、第一时间准则、易读性准则、受众需要准则、内容客观准则。娱乐新闻言语行为是新闻言语行为中的一个类概念,理应遵循新闻言语行为的八条构成性规则,但我们发现,娱乐新闻言语行为对这八条构成性准则特别是伦理准则、第一时间准则、内容客观准则、受众需要准则等方面的要求偏离得太远。在娱乐新闻中,不核实,不求证,道听途说,传闻真做,一个传闻,一个笑话,就可能成为一个新闻事件等现象已不是个案。如:白岩松“被自杀”等,一个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视他所代表的话语集团的利益。

在娱乐新闻语言中,主观化语言表现强烈。新闻的本质在于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真相,通过新闻媒体满足和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而不是主导。借用福柯的说法,语言的天真无邪只是表面现象,它实际上是一种作为权力的手段。新闻媒体只有客观报道、客观评论的权利,而没有根据一己之倾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权利,更没有实施语言暴力的权力。作为实施新闻话语权的主体来讲,应维护好自己的话语权身份。

娱乐新闻暴力语言以不同形态从意识或潜意识上给受众的辨别方向贴上指引的标签,使受众的价值观或左或右的摇摆,从而也破坏了破坏媒体和受众的和谐关系。娱乐新闻语言暴力的后果,它使该类新闻在读者心中失去公信力,在受众的心目中可信性极低。和谐社会从和谐人际语言开始,不实现语言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当社会话语呈现出泛娱乐化的狂欢景象时,我们仍应记住,语言暴力应受到新闻媒介的自律克制。新闻的话语权、新闻的自由和秩序应建立在遵守法律和善待他人的基础上的。

 

 

[1] []J·R·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马蒂尼奇.语言哲学[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30

[2]张国华.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的语言和谐支撑[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3):41-42.

[3]付义荣.体育新闻中的语言暴力[J].新闻记者,2003,(3):34.

[4]胡范铸:试论新闻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J].修辞学习,2006,(1):5-8.

[5][]Z.文德勒.论说出某句话:马蒂尼奇.语言哲学[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49.

 

基金项目资助:本文系浙江财经学院重大课题(编号:2007YJZ24)成果之一。



[1] 胡范铸《试论新闻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修辞学习》2006年第1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论品牌动漫形象的发展

作者: 

内容摘要 日本最“老”动漫形象之一的阿童木用事实印证了品牌动漫形象的不衰生命力和巨大影响力。而另一方面,在我国动漫产业求快发展的大环境下,越来越无法摆脱的却是动漫形象无序化的迅速更迭所带来的迟滞与困惑。此时的阿童木带给我们的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品牌动漫形象的回归,更有对动漫产业发展的根本——即如何确立与推广品牌动漫形象这一问题的深刻思考。

关键词:品牌;电视动画片;动画电影

 

已有近60岁“高龄”的日本品牌动漫形象阿童木“归来”,在国际化产业运作的大背景下,由中、日、美三国共同推出了阿童木的3G动画电影。此电影中自然更多的是现代元素,但阿童木的名字不改,形象特征未变,充分显示出了作为一代民族品牌动漫形象的巨大号召力。推而纵观日本的各动漫品牌形象,无一不是经历住了漫长的时间考验。而其产生的巨大社会、经济、文化效应又使日本动漫产业获得了广及世界范围的影响与收益。

另一方面,我国的国产动漫仍然在寻找适合中国实情的发展方式。但在不断尝试性的动漫形象迅速更迭之中,市场暂时呈现出了个别有序、整体无序化的倾向。在阿童木再次名利双收的时候,我们不妨重新整理以阿童木为代表的日本品牌动漫形象的发展历程,对如何确立及推广品牌动漫形象这一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阿童木”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9517月。当时阿童木在开始在月刊连载《原子大使》(19514月开始在月刊《少年》上连载)第四集中,曾以配角的身份登场。而后因阿童木这一形象受到读者认可,19523月《原子大使》结束连载,4月《铁臂阿童木》开始正式登场。在长达10年的漫画固定读者群体形成的基础上,19631月,动画版阿童木正式播出。近60年来,阿童木作为品牌动漫形象除了在漫画、动画领域大展身手外,还成为了日本电视动画精简成本制作方式的首当其冲者,确立了以动漫形象版权为核心的赢利模式,并在尝试衍生产品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据手冢治虫所介绍的,最初一年将阿童木形象版权授权给玩具、文具、衣服、食品、生活杂货等的收益就达到了一亿数千万元,而支持这些的又是高发行率的漫画与高收视率的电视动画片。[i]这种最初的制作、收益循环也成为了日后日本动漫产业成功运营的基础。虽因手冢经营不善,在确立阿童木品牌地位的同时,却在持续自身事业发展方面受到挫折,但是,其运行模式中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却成为其他后进品牌的借鉴蓝本。

由于时代制限,从前的阿童木一直主要活跃在漫画、电视动画片以及衍生产品中。这部电影版的推出,一方面延续了手冢治虫的经营理念——即利用经历市场考验的成熟动漫形象不断拓展新的存续空间;而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动画电影这一艺术表现形式在品牌动漫形象的推广与提升上的巨大推动力。

80年代起,日本的各品牌动漫形象均将动画电影视为提升自身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获得了市场及受众的认可。从日本1980年以来的动画电影收益业绩来看,除了其中宫崎骏的作品被称为“票房怪物”(《千与千寻》票房高达304亿日元,创下“日本之最”、“高票房神话”)以外,其他各种品牌动漫形象的动画电影一直处于平稳发展状态,像哆来A梦、蜡笔小新、柯南、犬夜叉、樱桃小丸子等的动画电影票房多则30亿少则10亿日元,一面与宫崎骏分庭抗礼一面共同构筑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日本动漫形象的集合体。从中也可以看出当今日本动漫产业的品牌动漫形象分化的两种倾向,一种是宫崎骏为代表的源于个人跳跃性创造的动画电影,在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不同动漫形象的塑造中使日本动漫产业在商业运作与艺术成就上不断异军突起,使动漫形象魅力主要来自于创作者本身;一种是源于固定动漫形象的品牌动画电影,像哆来A梦、蜡笔小新、柯南、犬夜叉、樱桃小丸子等,从诞生开始一直以固定性别、固定年龄、固定身份甚至固定着装来概念化形象外显特征。让观众不断在感官刺激下温习记忆中的形象定义,如同牢记家人、友人、孩子一般自然而然地完成了从陌生到熟悉到亲近甚至不可或缺的情感发展历程。这两种倾向中无疑后一种更直接延续了阿童木的品牌动漫形象经营理念——即在拥有固定的、大量的漫画读者群后以及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的基础上付诸于电视动画的制作乃至与动画电影的制作,从而成为具有持久生命力的真正品牌动漫形象。在伴随一代人成长过程甚至更长的期间里,这些动漫形象随时代更迭而充实内容,随科技进步而改变制作手段、随着社会发展而制定经营策略,有序性地、持续性地推动了日本动漫产业向前发展。

手冢治虫认为,一个品牌动漫形象的确立,需要的不仅仅是创作者的作品意识,更重要的还要有商品意识。正如他所说的“对我而言,一般不先去考虑是不是作品,而是能否成为商品”[ii]。如果对其加以扩展性理解的话,应该可以进行如下概括:动漫形象是一种创作者在创作阶段必须从对象、现状、前景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在充实、发展阶段进行再创作时或是延续其一贯的风格或是随时代发展而进化,亦或是逐渐加入创作者的意识导向、人文思考的复合产物。手冢治虫的阿童木即是如此。在阿童木形象诞生的时候还只是一个配角,在意识到其商品性之后便被充分挖掘继而成功转型为品牌动漫形象。在其发展“进化”的过程中逐渐挖掘时代性元素和传统文化意识。这种所谓的转型就是从漫画开始的。后来的藤子·F·不二雄的哆来A梦、臼井仪人的蜡笔小新、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高桥留美子的犬夜叉、樱桃子(本名三浦美纪)的樱桃小丸子等品牌动漫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读者所关心的文化、传统、生活等诸多因素以及读者的童趣、猎奇等心理加以关照。但与阿童木不同的是,后者在传播媒介飞速发展的现代有了更广阔的创造空间和发展平台,其中最为外显、集中的形式就是动画电影。利用成熟的品牌动漫形象来制作动画电影,似乎是一条不必费心思再研发新形象就能赢利的途径,甚至是有序发展的动漫产业链的核心。这也是日本动漫产业在经历了漫长时间验证后得出的结论。

而对中国现今的动漫产业而言,仿佛已没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来进行长期的品牌培养。不同于同一民族、从众性极强的日本,在中国几十年“有动无漫”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已经习惯了将动画与漫画区分对待,而阅读人群也并未具有日本的全民化倾向。因而,在倡导学习日本动漫产业的成功运营经验、模仿日本动漫产业链来穿续本土处于脱离状态的“动”与“漫”时,出现了预料之中的迟滞与迷茫。多年来,中国动漫产业面临急迫发展需求的现状,对于动漫形象的品牌由漫画开始奠定基础的耗期性工程已不可能去耐心筹划。而缺少了诸如漫画这种切实的市场验证过程,在还没有形成动漫产业的完善运作机制情况下提倡个人的跳跃性品牌动漫形象创作,无疑是一种冒险。多年前的《宝莲灯》就是实证。因此,如今最现实性的课题是如何将日本数十年品牌动漫形象发展之路加以系统性分析,择其在推广与确立方式上的可借鉴部分,进而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

在分析研究日本动漫形象确立与推广方式时,也必须注意历史、文化、国民性以及其他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反作用力。如就历史而言日本是单一顺承的背景,而我国是处在5千年不断朝代更迭、体制转换的复杂历史背景之中;就国民性而言日本大和民族是安静、偏执、从众的岛民性格、而我国国民因民族众多而具有各自不同的民族性格特点,难以一言而定;就文化而言日本虽属东方文化体系却因受欧美影响而在一定程度上兼具中西文化特征,而中国至今仍是本土文化占主流位置等等。这些客观因素在中国动漫产业求快发展的途径上似乎也成为了一种无形的阻碍,也正是这种无形的阻碍“障目”,使我们有时会忽略最根本的东西。在这里,我们暂时撇开这些复杂的意识上的影响元素,只看动漫形象确立、推广过程中的运营手段,寻找其中更为明朗的承接载体——那就是经过日本多年来事实验证而得出的结论:使其品牌动漫形象确立与推广的基本是漫画与影视动画作品。虽在日本象是确立品牌动漫形象的先后载体,但对于“动”、“漫”分离的中国,这代表的却是两种不同的发展途径。

从日本各个品牌动漫形象的发展历程来看,也完全可以验证影视动画作品在其此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忽略前期基础上的漫画定位形象过程之后,我们可以发现,电视动画片所扮演的是转平面形象为具有生命体征、鲜明个性特征同时富有兼容性与概括性的立体造型的角色,这种转型普通却又生动、自然而更亲切,而且更与漫画相辅相成地无限横向延展、纵向拓深了动漫形象的创造空间。

另一方面,电视动画片中的动漫形象虽然更接近生活,会因篇幅短小限制其所存在的空间变化以及束缚内容上的全面表现,而无限期、简短、连续放映的形式终究也会产生审美疲劳。于是,主要以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动漫形象为主题的、想象空间更为宽阔、故事内容更为集中刺激、更注重视觉感知、更表现技术特征的精华产物——动画电影便应运而生。

哆来A梦从197341日开始在日本电视台(日本放送)正式推出电视动画片[iii]作为开端,自1979年至今已连续播出了30年(其中2005318日至415日是唯一的中间间歇停播期间)。从1980年开始又几乎每年推出一部动画电影(只有2005年暂停制作),以电视动画普遍的影响力作为平铺延展的“面”,以精良制作的动画电影作为跳跃醒目的“点”,相互推波助澜、相辅相成,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不断加入新的时代元素,使这一品牌动漫形象在媒体不断分化、进步的同时却一直保持着巨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日本的这种稳妥的低制作成本运营方式应该更加适合中国还处在摸索阶段的动漫产业。阿童木电影耗资5亿元,500名以上的高科技制作人员用了长达5年的时间完成的“超级”动画电影大作,固然票房收益不菲,但其成功的根本在于主角阿童木长达近60年历练的品牌地位。而中国至今除了“孙悟空”之外几乎还没有自己的民族动漫品牌形象[iv],在创作上也一定程度的趋向于模仿。因此,大制作如果是一般电影大概可以收到“高投入,高回报”的效果,如果是国产动漫则还需三思而后行。

另一方面中国现今的动漫产业相关政策似乎也在引导市场向着以电视动画为主的发展方向推进,如在黄金时段主要播出国产动漫作品,对国外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制限等。因此,在市场宏观运作、政府政策扶持以及社会舆论导向等方面已渐趋有序,所期待的就是稳扎稳打的实际成果的出现。现在具有一定口碑的《喜羊羊与灰太郎》即是此大情势之下的产物:在略去了周期长、见效慢的漫画环节后,直接以直观的、生动的动画形象树立品牌,再顺承有序地尝试着推出动画电影扩散“辐射”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制作上成本不高、并一直遵循“简单就是快乐”的儿童规则;在衍生产品方面更取得了以动漫形象版权为赢利核心的巨大效益。事实证明,其虽然有动漫形象薄弱、故事内容单一的倾向,但作为尝试有着他成功的一面。也是现今中国动漫产业值得推广的运营模式。

利用相对制作周期小、成本低、见效快的电视动画片先期树立品牌,随之以兼容性大、外显性强的动画电影巩固品牌地位并籍此获得更大的社会效应和经济利益。这一条品牌动漫形象的营造之路似乎正被中国渐渐认可并开始尝试。当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接下来需要讨论的却不是如何实际操作的问题,而是应该再次回到原点——动漫形象的创作上来。如此提议,是又回到了前述的关于动漫形象所折射的历史、文化以及国民性的问题,更是因为中国现在不断涌现的动漫形象在确立之时仿佛都忽略了一种不可或缺的元素:文化与传统。

提到日本与中国的巨大差异而注定不能盲目模仿其动漫产业的运营模式。但另一方面,即如何更好地利用和发挥本民族的文化特征、民族风格、传统意识来塑造动漫形象,并籍此来拓展文化空间、进一步发扬民族精神这一特征似乎应该引起中国更多的思考。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日本所树立的不仅仅是单一的动漫形象,更是民族与历史、传统和文化的代言人。像以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为原型而成的传统动漫形象“一休”;介绍日本普通传统家庭生活并同时辅以日本的节气、风俗、地方风情等内容的“荣螺一家”[v];表现日本自由式教育下竞争意识薄弱却真实直率、热爱生活的“樱桃小丸子”;渲染日本悲情文化的“圣斗士”们;以战斗为己任的传统版日本武士“犬夜叉”和现代版侦探武士“柯南”;还有梦想日本高科技成长体现日本人天马行空想象力的“阿童木”与“哆来A梦”等等,各种动漫形象无一不折射日本社会、宣扬日本文化和民族思想。

相对而言,中国的动漫起步并不逊于日本,而且在发展初期也呈现了鲜明民族化意识。像著名的动漫形象“孙悟空”利用了工笔重彩的传统作画方法,在形象塑造上也借鉴了国粹京剧的脸谱使其更具有中国传统风格;“小蝌蚪找妈妈”籍中国写意画的手法加以表现,生动、独特而大气;还有“过猴山”、“骄傲的将军”、“天书奇谭”、“葫芦娃”等等知名动画片,所表现的均是中国文化、中国风情以及中国精神。但在经历了特殊的否认传统的“浩劫”期后,又加之外来因素的影响,不能不说现在的中国动漫在形象定位上已经处在抉择的“十字路口”——中国动漫产业何去何从,其核心问题当然是塑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动漫形象。固然有来自其他异文化品牌动漫形象的先入观影响,有来自高科技、大制作发展趋向的威慑。但是,除却这些外在的因素,自身如何在承认民族文化、尊重民族传统、提升民族地位的基础上去塑造动漫形象才是如今中国动漫行业所面临的最大阻碍。

             

综上所述,一个品牌动漫形象的确立与发展,存在着主观与客观的双重因素。既与主观创作者的品牌意识及人文思想息息相关,也与客观条件中具体的品牌推广方式、运营策略紧密不可分割。在动漫形象已成为商品的大前提下,寻找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当今中国动漫产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日本众多品牌动漫形象的发展历程为我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原本,而且更以实践验证了电视动画片与动画电影在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以及动漫形象本身富有本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但这种借鉴应该不仅仅是基于仿效的创造,还要做到真正具有中国风格的品牌动漫形象的树立。因此,虽然现在是求快发展的状态,但对于我国动漫产业来说,急需的仍然还不是单纯的制造,而是更具理性的思考。

 

            (本论文获江西省艺术规划一般项目支持;项目编号:YG2010015



[i] 中野晴行《漫画产业论》东京,筑摩书房,20047月,76p

[ii] 手冢治虫《漫画的奥义》东京,光文社,200712月,240 p

[iii] 制作者为手冢制作公司原职员(播出期间为1973.4.1-1973.9.30)。但1979年,原作者藤子·F·不二雄提出对此版本的否定并正式参与制作,才有了延续至今的“哆来A梦”。

[iv] 孙悟空也已被日本人塑造成18种不同的动漫形象。

[v] 原作者长谷川町子,从1969105日开始播出。现在依然每星期日播出3集,累计已超出了6000集。

精选博文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题记:有人说青春是用来奋斗的,有人说青春是用来享乐的;也有人说青春是用来挥霍的,更有人说青春是用来回忆的。我看,更准确的说法是,青春就是用来发泄荷尔蒙的,   因为那时我们并不懂得什么是奋斗、享乐、挥霍或回忆。仅以此文,献给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也献给我最挚爱的孟老师,感谢...

【广而告之】进入binance 币安交易所开户